门式起重机监控办理介绍
起重机械的监控办理体系由硬件和软件组成,主要由信息采集单元、信息处理单元、控制输出单元、信息存储单元、信息显示单元、信息导出接口单元等组成。当有长途监控要求时,应添加长途传输单元。
依据GB/T 28264-2012《起重机械 监控办理体系》要求,门式起重机需要对以下部位进行监控:起重量限制器、起升高度限位器/下降深度限位器、运转行程限位器、偏斜限位器、门限位、组织之间的运动连锁、抗风防滑装置、风速仪、同一或不同一轨迹运转结构防磕碰装置、超速保护装置、供电电缆卷筒限位、起升组织制动器。
门式起重机的监控参数有:起重量、起升高度/下降深度、运转行程、大车运转偏斜度、风速仪、同一或不同一轨迹运转结构距离、操作指令、工作时间、累计工作时间、每次工作循环时间。
监控参数误差要求≤5%,监控周期≤100ms。
门式起重机的监控状况有:起升组织制动器状况、抗风防滑状况(如地锚、夹轨器等的动作状况)、门限位、组织之间的运转联锁、供电电缆卷筒状况,视频体系。
门式起重机的视频监控体系一般要求对吊钩、大车行走、小车机房、电气房、司机室等工作区域进行实时视频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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