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贷,又称零售贷款业务,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成为一项重要的贷款业务。个人借贷,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住房和城镇居民修、建自用住房(不含外销房)的贷款。贷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责任。
1.贷款对象: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且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60周岁;
2.贷款额度:额度10万元,授信额度500万元。
3.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一般为1年(含),额度有效期限长不超过5年;
4.贷款利率:按照中国建设银行的贷款利率规定执行;
5.担保方式:担保采取抵押、质押和保证方式,但是不接受单纯以第三方保证形式提供的担保。
6.还款方式: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可以采取按月还息任意还本法、等额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一次性还本付息还款法等方式;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可采取等额本息、等额本金还款法。具体还款方式由经办行与借款人协商并在借款合同中约定。
贷款资料
1、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
2、提供稳定的住址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水、电、煤气缴纳单,物业管理等任一相关证明。
3、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证明,银行流水单,劳动合同等。
4、个人信用报告,主要用于银行的各项消费信贷业务。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不断完善,信用报告将更广泛地被用于各种商业赊销、信用交易和招聘求职等领域。 此外,个人信用报告也为查询者本人提供了审视和规范自己信用历史行为的途径,并形成了个人信用信息的校验机制。
5、附件可以是房产证复印件或者行驶证的复印件等可以增加审批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