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款保函在国际承包业务中使用时,是由承包人通过银行向业主提供。保证书规定,如申请人不履行他与受益人订立的合同的义务,不将受益人预付、支付的款项退还或还款给受益人,则由银行向受益人退还该款项。
保函和备用信用证都是国际结算和担保的重要形式,在国际经贸往来中可发挥相同的作用,达到相同的目的。
在国际经贸交往中,交易当事人往往要求提供各种担保,以确保债项的履行,如招标交易中的投标担保,履约担保,设备贸易的预付款还款担保,质量或维修担保,国际技术贸易中的付款担保等,这些担保都可通过保函或备用信用证的形式实现。从备用信用证的产生看,它正是作为保函的替代方式而产生的,因此,它所达到的目的自然与保函有一致之处。实践的发展也正是如此。
付款保函适用范围
适用于一切存在付款行为的商品贸易、技术劳务贸易、工程项目等。
1、商品贸易中,作为买方在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发货后及时支付货款的付款保证。
2、工程项目中,作为工程承包项下业主向承包方按期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付款保证。
付款保函特点介绍
1、在商品贸易中,付款保函与信用证作用相似,但办理手续简便。
2、格式灵活多样,适应不同需求。信用证遵循固定的格式、惯例,而付款保函格式则因项目而异,可为客户度身定做。
3、适用范围广。付款保函不仅可以用于商品贸易,还可以用于工程项目等,范围相对信用证来说更为广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