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资”,就是在购房过程中,下家首付不足时,由所谓的“款服务公司”或者担保公司拿出资金,帮下家补足首付款以帮助完成购房的行为。当然,借款人要收取2%至5%的“垫款”手续费,说得通俗一点,这种“垫资”行为类似民间高利贷。
垫资施工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1.全额垫资施工,主要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包人不向承包人支付任何工程价款,而要等待工程项目建设完毕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按照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2.利用工程进度款的不足额支付,造成部分垫资施工,比如在合同中约定为“承包人报送的月进度报表经发包人确认后,于次月支付确认工作量的70%”,这样实际上造成承包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已经完成工作量的30%要形成部分垫资;
3.要求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保证金作为工程项目启动资金,保证金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进度返还,造成部分垫资施工;
4.约定按照形象进度付款,比如约定基础完成开始支付进度款,或结构封顶付至工程价款的一定比例等等。
工程欠款和垫资的区别 垫资:未约定的,不支付利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 工程欠款:未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利息。有约定的,从其照约定。
劳务垫资的比例因不同的项目类型和具体情况而异。以下是根据不同情况的一些垫资比例:
包清工劳务(纯人工):垫资额通常是总产值的10%-15%。例如,如果一个木工单项劳务的合同额是300万,那么垫资额可能在30万到45万之间。如果甲方工程款拖延,垫资比例可能会更高。
扩大劳务(不含主材):垫资额在合同款的25-30%左右。垫资的多少取决于周转材料、工具用具、辅材、机械设备等的投入。
总承包单位:垫资额在总造价的8%-15%,具体比例取决于付款节点条件。
投标保证金额:一般为招标概算的2%左右,例如,投标1000万的工程,投标保证金约为20万。
履约保证金:一般按照合同金额的5%左右计算,不超过10%。履约保证金垫资时间较长,通常分比例退还,持续到工程刚完工,大约15个月左右。
前期投入阶段:施工单位垫资额度通常维持在30%-50%左右。
质保金:一般为合同金额的5%,通常在2年后返还。
甲方支付款项流程:从申请工程款到实际支付,通常需要15-30天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