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许可证资质资料:代办费 4000 申请设立典当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二)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限额的注册资本; (三)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 (四)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 (五)有两个以上法人股东,且法人股相对控股; (六)符合本办法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的治安管理要求; (七)符合国家对典当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典当行注册资本不低于 4000 万元(具体区域不同注册资本不同),应当为股东 一次性实缴的货币资本,不包括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 价出资的资本。 1.可行性研究报告 2.验资证明 3.法人股东近两年期财务审计报告及出资能力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