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易碎品和不能倒置的物品:易碎品必须用坚固的包装材料或木箱包装,包装时用成型泡沫、纸张等缓冲材料将产品固定在包装箱的中央部位,使产品在包装完成后不在包装箱内窜动,并在外包装醒目位置易碎标志或注明“易碎”、“勿压”等其它字样。不能倒置的物品要在醒目位置注明向上标志。对于玻璃类制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的破损时,一般不予以赔偿。
2、液体货物的包装:封盖必须严密,容器不得渗漏。对于油漆类货物,必须裸装或部分裸装(也就是外包装不得用纸箱等全部包住,货物要有一部分外露出来,让人容易识别),并有明显易碎标志、向上符号;
3、粉状货物的包装,外层要有保证粉末不会漏出的包装;
4、严禁多件货物合拼在一起;若货物在中转过程中因包装松散导致货物遗失由包装人员承担责任。
5、对于一般的纸箱包装货物用打包带打成“十”字型,重的货物必须用打包带打成“井”字型;
6、如客户自行包装,其包装不符合要求的货物,物流公司有权拒收或按照规范的包装要求进行包装,并收取包装费。
7、一票多件的,必须用分货标签注明和张贴分单编码。同时,在货物的外包装上,要写上主运单号码和分单号码,并写上始发站与目的站,以便标签脱落时容易查找和中转货物。